南昌市城區污水排放模式創新探討
根據2021年4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南昌市對生活污水管網建設重視不夠,大量生活污水未收集處理,排入環境。
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要求省會城市建成區2017年前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2018年7月,江西省《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要求,2020年底前設區市建成區生活污水基本實現全收集、全處理。
南昌市城區污水排放要達到國務院及省政府的要求,實現全收集、全處理的目標,最根本的方式是創新城市污水排放模式。基于此,本文作點探討。
一、南昌市污水排放現狀
南昌市建成區面積為302平方公里,人口257萬,每天產生生活污水約110萬噸,建有污水處理廠7座,處理能力152.5萬噸/日,建設污水管網2114公里。根據有關部門測算,2020年建成區污水收集率為50.78%。
2020年南昌市建成區日均供水量約125萬噸,根據當年污水收集率測算,南昌市每天超過50萬噸生活污水未收集直排入城市河道、湖泊和贛江。南昌市老城區(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人口及生活污水排放量占全市建成區2/3,污水管網1068公里,其中雨污合流制管網724公里,占67.8%。根據2020年8月排查數據,南昌市老城區還有415.85公里老舊管網存在問題需要改造。南昌城區大量生活污水未能有效收集,且雨水混入污水管網。
目前,南昌市城區污水排放要么采用與雨水合流方式排放,要么直接排入城區內江河、湖泊,采用雨污分流排放或污水收集處理達標后排放的較少。
二、污水排放模式
(一)集中處理排放模式
此模式即為傳統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模式,即污水從生產端(居民小區或辦公樓院)通過小區管網——市政污水(雨污)管網——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進入江河、湖泊。此模式的流程是“污水產生——管網輸送——污水廠集中處理達標——排放進入江河、湖泊”。其特點是必須在城區建設大量的污水收集管道,并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由于國家對雨污分流的要求較晚,而城區路網早已建設成型,新建、改造污水管網必須大量開挖道路,改造周期長,施工難度及工程投資大,施工期間對城市交通、衛生環境影響大。污水管網從輸入端到輸出端距離較遠,污水管網縱坡又很小,因此,污水流速較緩,污水管網易于堵塞,暴雨時雨水進入雨污合流的管道時不能及時排入城區內的江河、湖泊,導致暴雨時城區內澇成為常態,同時,污水長距離管道輸送,跑冒滴漏不可避免,對城市地下水產生污染。大型污水處理廠建設占用城市寶貴的土地資源,且污水集中處理運營費用很高。這一切,均成為城區污水達標排放的障礙。
南昌市要完成環保督察整改要求,首先必須完成老城區607.24公里的雨污合流制管網改造,同時還要完成老城區存在問題的415.85公里老舊管網的改造,按400萬元/公里的改造費用計算,至少需要投資約40.9億元。
(二)分散處理直排模式
此模式即為新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模式,即污水從生產端(居民小區或辦公樓院)通過小區管網收集——就地分散處理達標——進入市政排水管網——直排城區江河、湖泊或用于小區內綠化和保潔。此模式的流程是“污水產生——區域內收集——分散處理——市政管網輸送——達標排放江河、湖泊”。此模式的特點是在污水生產端(居民小區內或樓院內)建設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對污水分散處理達標后進入市政管網排放,不需要分別建設雨水管網和污水管網,但必須有先進的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此種模式顛覆了現有的污水集中處理的排放模式,城區內只要有雨水管網就可滿足城區的雨水、污水(經處理達標)排放要求。如果采用這種模式,南昌市存在的污水排放問題的整改周期就會大大縮短。
三、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
分散處理直排模式相比集中處理排放模式具有明顯的優勢,但由于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發展滯后,我國城市污水排放基本是采用集中處理排放模式。南昌市第一座污水處理廠(朝陽污水處理廠)占地面積3.75公頃,日處理能力為8萬噸,投資1.009億元,2001年1月投入運行。
隨著我國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的迅速發展,尤其是國家、江西省生態環保部門推廣的微動力地下滲濾污水處理技術等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推廣、應用,分布式污水處理技術對解決南昌當前污水管網的現狀問題具有十分的優勢。該技術有以下特點:
1、一次性投資小:由于系統規模較小,其建設成本低,每噸的建設成本在6000元內。按南昌市每天還有50萬噸(環保督察通報數據)生活污水需要處理,則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投資需要30億元,遠小于雨污分流管網改造所需的投資40.9億元。不需要建設大型污水處理廠,其騰出的土地資源出讓收入可解決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建設的部分資金來源。
2、建設周期短:每個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系統單體)建設周期約90天內。如南昌市城區內分片同步實施,則會大大縮短環保督察整改時間。
3、建設條件低:一是占地少,日處理1噸污水的滲濾面積1.0-1.5m2,建成后,地表可恢復景觀綠地或人行游步道,不需要專用土地,不影響小區內景觀;二是單個污水處理系統可滿足2—5噸/天至10000噸/天的污水處理需求,適應性強,可根據不同的污水產生區域的實際污水量靈活設計。
4、污水處理效果好:分布式處理系統出來的污水可達污水排放一級A標準。
5、運維成本低:運行簡單,無需專人值守,耗能低,可通過智慧城市系統對污水處理及排放情況進行實時監控。
6、城市運營安全高:由于城市道路上減少了大量的污水管網,也減少了大量的污水井蓋,會避免城市井蓋破損導致的事故的發生,使城市更加文明、安全。
四、實施方式
1、建設安排。可先片區試點再整體推進。根據本次環保督察通報情況,先選擇城區內未實施雨污分流的部分片區(或小區)進行試點,建設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使生活污水在小區內處理達標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網。在新城區開發建設中,應從規劃入手,提前籌劃新城區內污水處理系統與路網排水管道的布局,避免重復投資。
2、資金來源
(1)建設資金來源。按集中處理模式,政府需要投資建設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以及政府需要提供污水處理廠的建設用地。而分散處理模式這些都不需要。因此,政府只需要將污水管網改造、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投資,以及節省土地價值用于建設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且此項投資將會比污水管網改造等的投資大大降低。
(2)運營費用來源。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運營費用,遠低于集中污水處理的運營費用。政府可沿用現行的污水處理費用收取標準和收取模式,將收取的污水處理費補貼到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運營商。據了解,目前南昌市污水處理費的收取標準為民用0.95元/噸,商業1.4元/噸,按南昌市目前日供水120萬噸計算,政府每年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約4.75億元(按民用:商用=7:3計算),而按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運營費估算,其運營費用約為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的一半。因此,政府按現行污水處理費的收取方式、標準不變,既可以解決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運營費用來源,其節省的費用還可以用于PPP模式建設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運營補貼。
(3)建設模式。當前,城市污水處理由政府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于污水處理運營開支。因此,污水處理項目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其具備PPP項目的特性。因此,政府采用PPP模式來實施分布式污水處理系統的建設、運營,并將現行模式收取的污水處理費補貼到PPP的投資、運營商具有十分的可行性,也減少了政府投資污水管網改造、建設的一系列負擔。
五、機遇與挑戰
城投集團定位于城市運營商的角色,必須要有運營資源,否則,城投集團定位于城市運營商則會遭遇“巧婦難為無米之炊”的尷尬。
當前,城市地鐵、公交、出租車、自來水、燃氣、污水處理、環境衛生、路橋與綠化管護、城市停車、城市景觀及照明等城市運營項目都與我們無關或基本無關,我們目前的優勢還只是城市建設。因此,城投集團要夯實城市運營商的角色,搶占上述資源已無可能,剩下的只有開辟新的資源這一條路。理念創新、模式創新、技術創新是開辟新的城市運營資源、新的城市運營項目,從而實現彎道超車的唯一可行之路。
當前,南昌市大力實施城市功能與品質提升工程,市政府又面臨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陣痛,環境保護作為國家策略必須長期貫徹實施,這些都給城投人帶來了機遇。城投人創新城市運營理念與運營模式,積極參與城市創新治理,探討、實施城市污水分散處理直排模式和污水處理新技術解決南昌市城區雨污合流的排放問題,是南昌城投轉型升級的需要,也是彰顯城投人擔當的機遇。